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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 本公司民國107年6月8日由股東會選任三位獨立董事並成立審計委員會。
  • 內部稽核部門除每月將稽核報告送交各獨立董事審核外,稽核主管每季於審計委員會議中向獨立董事進行稽核業務與追蹤報告執行情形,並針對委員提出之疑問立即進行討論與溝通;會計師每年至少一次出席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進行財報查核溝通,獨立董事如有必要時亦得隨時召集會議。
  • 平時稽核主管及會計師得視需要直接與獨立董事聯繫,溝通情形良好。
  • 本公司並將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揭露於公司網站。

二、 113年度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日期 溝通重點

113/03/11

112年第4季財務季報告核閱情形說明:
1.獨立性
2.查核人員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3.出具查核意見之類型
4.核閱範圍
5.核閱發現
6.近期主管機關檢查上(興)櫃公司重大內部控制缺失及提醒事項。
7.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及案件資源之溝通。
8.近期審計準則更新彙總。
9.審計準則600號「集團財務報表查核之特別考量」預計修正之主要影響。
10.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113/05/06 113年第1季財務季報告核閱情形說明:
1.獨立性。
2.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3.出具核閱結論之類型。
4.核閱範圍。
5.核閱發現。
6.重要會計準則或解釋函、證管法令及稅務法令更新。
7.防漂綠最新國際立法趨勢。
113/08/12 113年第2季財務季報告核閱情形說明:
1.獨立性。
2.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3.出具核閱結論之類型。
4.核閱範圍。
5.核閱發現。
6.IFRS永續揭露準則導入計畫。
7.重要法令更新。
113/11/08 113年第3季財務季報告核閱情形說明:
1.獨立性。
2.核閱人員核閱期中財務報告之責任。
3.出具核閱結論之類型。
4.核閱範圍。
5.核閱發現。
6.年度查核規劃。
7.重要法規更新。
結果:上述事項皆經獨立董事審閱或核准通過,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

三、 113年度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與內稽核主管溝通情形摘要

審計委員會/日期 溝通事項
113/03/11

1.112年第4季及113年01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審議「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113/05/06 1.113年02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3/08/12 1.113年第03月~06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3/09/25 1.113年第07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113/11/08 1.113年第08月~09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2.審核114年度稽核計劃。
3.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113/12/23 1.113年第10月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結果:上述事項皆經獨立董事審閱或核准通過,獨立董事並無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