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東南實業設置「審計委員會」,運作方式係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成員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委員會運作目的為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法令遵循情形、公司對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與績效等。獨立董事定期與內部稽核主管、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溝通情形良好。

審計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王伯鑫獨立董事
委員 曹明獨立董事 委員 朱日銓獨立董事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會議出席率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比率(%)
召集人 王伯鑫 5 0 100
委員 曹明 5 0 100
委員 朱日銓 5 0 100

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董事會薪酬管理功能,保障投資人權益,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6第1項及2011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00009747號令訂定發佈之「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2011年10月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2011年10月31日正式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

為東南實業透過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檢討員工、經理人與董事之績效考核、薪資、獎金、酬勞發放方式等,與同業水準比較,將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運作方式係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每年至少召開二次常會。

薪酬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 王伯鑫獨立董事
委員 朱日銓獨立董事 委員 梁基岩獨立董事

最近年度薪酬委員會會議出席率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比率(%)
召集人 王伯鑫 2 0 100
委員 朱日銓 2 0 100
委員 梁基岩 2 0 100
審議流程 參酌本公司經營策略、獲利狀況、公司未來發展及產業環境等因素,以及個別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如擔任功能性委員會委員或受邀出席重要業務會議等),給予合理報酬,由公司管理單位提出建議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薪資結構 本公司給付董事之酬金政策,係依據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得按不超過當年度獲利2.5%額度內,做為當年度董事之酬勞。
風險連結 考量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等,惟若有重大風險事件足以影響公司商譽、內部管理失當、人員弊端等風險事件之發生,獎金將予以核減或不予發放。
薪酬與績效的關聯 為確保經理人之績效與公司策略密切連結,並具有競爭力之整體薪資報酬,本公司訂有「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以作為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考核及酬金給付之依據,前揭辦法包含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提董事會議定之。

董事薪資報酬依「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經薪酬委員會審議並提董事會決議。董事薪酬結合公司經營績效、年度發放董事酬勞決策,綜合考量董事薪酬之數額、支付方式及公司未來風險等。